根據經濟部的最新通知,所有屬於指定非金融業務和職業(DNFBP)的本地公司必須在 31 年 2021 月 XNUMX 日之前在阿聯酋反洗錢系統中註冊。這對於避免適用的規定至關重要罰款。
A活動清單:
A金融機構和 DNFBP 的活動和交易
以下被視為金融活動和交易:
- 接收存款和其他可由公眾支付的資金,包括符合伊斯蘭教法的存款。
- 提供私人銀行服務。
- 提供各種類型的信貸便利。
- 提供各種類型的信貸便利,包括符合伊斯蘭教法的信貸便利。
- 提供現金經紀服務。
- 證券、金融和融資租賃等金融交易。
- 提供貨幣兌換和匯款服務。
- 發行和管理支付方式、擔保或義務。
- 提供儲值服務、零售電子支付和數位現金。
- 提供虛擬銀行服務。
- 交易、投資、營運或管理資金、選擇權合約、期貨合約、匯率和利率交易、其他衍生性商品或可流通金融工具。
- 參與發行證券並提供與這些問題相關的金融服務。
- 管理各種基金和投資組合。
- 節省資金。
- 準備或行銷金融活動。
- 保險交易,根據 6 年關於保險監理機構的設立及其營運組織的聯邦法律第 (2007) 號。
- 監管機構確定的任何其他活動或金融交易。
商業活動應被視為 DNFBP
- 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人為了客戶的利益而完成與房地產購買和銷售相關的業務。
- 貴金屬和寶石交易商進行任何單筆現金交易或看似相互關聯或等於超過 55,000 迪拉姆的多筆交易。
- 律師、公證人和其他獨立法律專業人士和獨立會計師在為其客戶準備、進行或執行以下活動的金融交易時:
- 房地產的購買和銷售。
- 管理客戶擁有的資金
- 管理銀行帳戶、儲蓄帳戶或證券帳戶。
- 為公司的設立、經營或管理組織捐款。 (e) 創建、運作或管理法人或法律安排。
- 出售和購買商業實體。
- 提供者 企業服務 和信託代表其客戶執行或執行以下活動的交易:
- 代理設立或設立法人。
- 擔任或協助他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秘書、法人合夥人或類似職位。
- 提供法人或法律安排的註冊辦公室、工作地址、住所、通訊地址或行政地址。
- 從事工作或裝備他人擔任直接信託的受託人,或履行有利於另一種形式的法律安排的類似職能。
- 工作或裝備他人作為名義股東支持他人。
- 由部長決定的其他職業和活動。
如需更多說明和註冊,請造訪以下連結:

